关于申报新一届州级文明单位的通知
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县教工委、省驻县各垂管单位:
根据《州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窗口行业创建管理办法》,我县新一届州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工作将于2015年2月25日正式结束,现就做好申报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15年2月25日
二、申报材料
1、创建州级文明单位的工作汇报及自查自评报告;
2、未来二年创建规划;
3、附纪检、综治、计生、安监、环保等部门审核函件。
4、创建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及各类本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的信息简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文明单位
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行为的;
2、职工发生刑事案件的;
3、单位发生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的;
4、单位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受到上级机关通报批评或处理的;
6、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的;
7、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查证属实的。
四、有关要求
创建文明单位是一个部门和单位形象素质、政治素养、领导水平、科学管理、干部能力、服务于民的整体体现,各单位要认真撰写创建工作规划和总结,完善相关材料,从部门的全局利益出发,为新一年各项工作开好头、布好局。
在截止日期前仍未提交申报材料的单位将被视为自愿放弃申报州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自行承担。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报至县文明办,附电子版。
电子邮箱:
854262028@qq.com
联系人:卓玛措15009766571
附:州级文明单位申报表
杂多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